经研究,定于近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(以下简称复审),请你接到电话通知(具体查阅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网)后,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参加复审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审时间:
2008年3月24日(星期一)上午9:00至11:00点,过期不逾受理(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,并于当日下午16:00抽签决定次日面试分组和顺序)。
二、复审地点:
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(杭州市延安路484号市政府综合楼三号楼9楼)。
三、携带材料: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;
2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;
3、学生证原件或学校推荐证明;
4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;
5、本人公开发表的全部(须是第一作者)研究成果原件。
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。
四、其它:
1、请按时参加复审,逾期者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参加招聘一切费用自理。
3、此次面试成绩由"面试答题分"和全部已公开发表的"学术成果分"两部分组成,两项合计为面试成绩的总分。
如有未明事项请于杭州市社科院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朱宝华 梁 坤 联系电话:85811575
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网址:www.hzsk.com
杭州市社会科学院
2008年3月12日
|